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文件,明确成立全国气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气象教指委”)。
中国气象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大力推动气象专业学位建设,专门成立气象专业学位申报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兰州大学等高校和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对气象专业学位设置进行了4次前期论证。经多方持续发力,2022年9月,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07理学”门类下,新增“0751气象”专业学位,可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
据了解,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处于同一层次,重点培养适应实际工作岗位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到202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将扩大到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将大幅增加。气象专业学位设立及气象教指委的成立,进一步丰富了大气科学学科体系,开辟了应用型气象高层次人才培养通道,实现了从大气科学单一学术学位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的转变,为从源头上提高气象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更多平台、抓手。
气象教指委作为负责气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咨询、指导和交流合作的专门组织,主要承担研究本领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招生选拔机制改革和培养体系建设、开展学位授权点评议审核等工作。下一步,气象教指委将尽快启动学科领域设置、学位授权点申请条件制定以及培养方案、核心课程编制等工作,推动气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http://epaper.zgqxb.com.cn/epaper/index/item_read?id=234833 20230803 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