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切实推进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习党史树立理想信念、学典型树人生标杆”活动的通知》(苏委教组[2011]19号)文件精神,校团委拟组织举办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即在大学生中评选“学习之星、服务之星、创新之星”(简称“三星”)。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或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3、学习之星:在学习方面,要求学习态度积极,勤奋好学,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保持在班级前40%,并获得过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大二及以上学生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服务之星:在服务方面,要求积极参与各种校园、社区、社会等志愿服务活动,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知识文化优势和科技优势,努力为校园文明建设和学校发展做出贡献,影响较广,并得到相关部门或组织的表彰;
5、创新之星:在创新方面,积极参加各类科创活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曾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公开发表过论文、获得过专利;研究生须发表一篇以上核心期刊且在各种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二、评选程序:
1、学院报名阶段
各学院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条件,每个学院报送总人数不超过10人,填写附件后于4月15日下午4点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及汇总表报送校团委302室,电子版发送校团委邮箱;
2、网络投票阶段:网络投票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19日,投票网址见校团委网站http://youth.nuist.edu.cn ;
3、专家组评议阶段:
校团委将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并结合网络投票情况,召开评审会,通过民主投票评选出本校 “三星”共30名(分三类,每类10名),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公示阶段:
公示日期为4月21日至4月25日,期间若有异议,可致电校团委。
5、报送学校党委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学校党委审批。
6、校内表彰阶段:
学校将召开“五四”表彰大会,将评选产生的“学习之星、服务之星、创新之星”30名优秀学生典型予以表彰,并通过举办征文、报告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本校“三星”先进事迹,动员广大同学学习身边的典型。
三、相关要求:
1、所有申报者填写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生动具体,能充分体现申报者的先进性;
2、申报表中“事迹简介”栏要简明扼要,表格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曾获表彰奖励的名称要准确无误;
3、报送电子版材料时请标注邮件主题: ××学院“三星”申报材料,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58731056;电子邮箱: youth@nuist.edu.cn
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