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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全面提高勤工助学酬金标准

2012-11-08来源:学工处作者:耿小雷作者(文):作者(图): 发布:何晓进 责编:何晓进访问量:207

  勤工助学作为我校学生资助体系中有偿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大爱教育”、加强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我校历来高度重视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2008年,学校出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学发〔2008〕6号),规定了校内勤工助学最低酬金标准7元/小时。
  为进一步做好勤工助学工作,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我校从2012年9月起,校内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全部提高2元,最低酬金标准达到9元/小时。据了解,目前省内高校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一般为7-8元/小时,随着各地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陆续开始执行,我校此次在全省率先上调了勤工助学酬金标准,新的酬金标准在全省最高。
  近年来,学校逐年加大勤工助学投入力度,不断扩大勤工助学受益面。校内各用工单位不断增加,岗位设置日趋合理,已经由以前的单纯体力型向助理、助管、技术型岗位转变,每年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达1千多人,占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半数以上。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同时,也培养了独立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同时,各用工单位不断加强对学生的培训力度,使学生的工作技能迅速提升,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了自信,增强了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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