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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立法加强河湖水域保护

2013-02-23来源:法制日报作者:陈丽平作者(文):作者(图): 发布:王雅敏 责编:访问量:315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水利部已经开展了大量工作,加强河湖水域保护立法,并将在河道管理条例修订中强化对河湖水域的保护。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吕振霖等30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制定河湖生态安全法的议案。
  代表们在议案中指出,河湖水域具有调蓄洪水、供给水资源、保障水环境容量、维持良好生态、保持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及发展航运、养殖、旅游等多方面的功能,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长期以来,人类在开发利用水域资源过程中,忽视了对湖泊的有效管理与科学保护,围垦湖泊水域、严重超标排放、过度的水面养殖等问题,致使现在水域面积萎缩严重,水域功能下降,江河湖泊防洪压力加大,水资源调蓄空间能力减小,严重影响河湖的生态健康生命,威胁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农业部认为,河湖水域作为我国水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总体看来,河湖水域保护方面的内容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大多均有明确规定或已纳入相关法律调整范围,议案中提及的有关问题主要是执行不到位和配套完善有关规定的问题,建议不对河湖水域单独立法。环保部认为,河湖水域环境保护工作已基本有法可依,当前最主要的是加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力度,确保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全国人大环资委同意上述部门的意见,将积极开展相关法律的执法检查,推动相关法律的有效实施。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大执行法律的力度,严格执法,并根据代表议案,对法律中可能涉及的管理职责、制度和措施等内容深入研究论证,在制定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时,认真考虑代表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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