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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理学类三级认证指标体系大气科学类专业补充标准论证会在我校召开

2018-07-05来源:教务处作者:作者(文):郭雨作者(图):杨硕 发布: 责编:杨硕访问量:1595

  7月3日上午,教育部理学类三级认证指标体系大气科学类专业补充标准论证会在我校召开。会议邀请了教育部评估中心评估处副处长张友坤,中国气象局干部培训学院院长高学浩、人事司干部培训处处长董章杭,以及江苏省气象局、南京大学大气科学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等相关单位教授担任论证会专家。我校副校长闵锦忠出席论证会,大气科学学院、应用气象学院等相关单位教授作为校内专家参加论证会,论证会由我校教务处处长郭照冰主持。

  闵锦忠副校长在致辞中对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向与会专家重点介绍了我校大气科学类专业的办学情况。他表示,我校高度重视教育部理学类三级认证指标体系大气科学类专业补充标准论证工作,先后三次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补充标准研制工作,希望与会专家对我校大气科学类专业补充标准进一步把脉、会诊、提意见,争取形成全国标准。

  会上,张友坤副处长作《大气科学类专业认证补充标准研制会:对标促强,追求卓越》的报告。高学浩院长以气象行业的全球化、专业性强及业务体系一体化三方面明显特征为出发点,阐述了对大气科学类专业认证补充标准的理解。董章杭处长认为,做好专业认证工作是促进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随后,与会专家们对我校提供的“大气科学类专业补充标准(第三级)讨论稿”逐条进行细致讨论,并初步达成共识。

  目前,全国理学类专业认证标准处于最后研制阶段,试点论证工作即将全面铺开。据了解,理科专业认证指标体系分三级,一级认证重在投入;二级认证重在规范;三级认证重在引领、建设一流理学类专业,树立质量标杆,对接卓越要求和国际水平。我校参与了大气科学类专业认证一级、二级及三级指标的研制工作,为行业特色高校的专业认证发出声音、贡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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