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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我校召开

2018-12-20来源:法政学院作者:刘倩倩 朱文镇作者(文):作者(图): 发布: 责编:杨硕访问量:1053

  12月16日,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我校气象楼报告厅召开。此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法政学院承办。我校副校长闵锦忠,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朱华仁出席会议开幕式,开幕式由河海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义松主持。

  南京大学、苏州大学、河海大学等省内教学科研单位,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单位,公检法司、律师事务所、环境工程单位,我校法政学院法学专业全体师生等230多人参加会议。这是我校首次承办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年会,会议围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环境犯罪等主题展开讨论。

  闵锦忠副校长致欢迎词。他对我校近年来发展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并展示了当前我校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硕果。他表示,此次年会搭建了高水平的学术平台,希望我校通过此次会议加强与学会、兄弟院校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推动与公检法、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协同合作,为江苏地方生态、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朱华仁在讲话中高度认可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成效,并围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回应当前热点问题、不断推进组织建设提出具体建议。

  随后,研究会召开理事会换届会议,会议由江苏省人大常委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张弛主持。经大会选举,曹东平、张波、刘朝阳三位同志当选为省研究会副会长,李兵等21位同志当选为常务理事,曹燕飞等97位同志当选为理事,我校徐骏、蒋洁2人当选为常务理事,戈华清、宋晓丹、董勤、何亮亮4人当选为理事。

  开幕式结束后,苏州大学朱谦、河海大学晋海、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陈迎、江苏省公安厅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张波、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二组组长兼太湖办规划处处长刘朝阳、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兼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登峰等15人作主题报告,围绕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以及土壤污染与环境影响评价等主题,展开多角度、全方面的深入探讨,报告现场气氛热烈。

  16日下午大会闭幕。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义松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此次大会通过盲审评选出了一大批优秀论文,提交的论文数量和质量较往年显著提高,大会成效显著。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谦宣读获奖名单,会长李义松、副会长朱谦、我校法政学院党委书记曾维和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最后,我校法政学院党委书记曾维和致闭幕词,希望各单位多交流、多互动、多联系,为江苏法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现场

现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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