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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围城中,华北告别了“黄金周”。
此时,距离“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出台尚不足一个月。面对不时笼罩城市上空的雾霾,号称“史上最严”的国十条明确了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高标准、严要求,还民众一片蓝天。本报记者梳理了海外环境标准的发展历程,并采访了多位专家学者,一个普遍的共识是:环境标准是一个不断提升完善的变量,在细化、从严的制定基础上,更要重视“如何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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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升级,标准系统日趋完善
2012年2月29日,国务院举行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增加了可入肺颗粒物(PM2.5)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
历时四年修改,PM2.5强制监测终入国标,这成为我国环境保护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自从1997年美国率先将PM2.5列为检测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后,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均已制定相关标准。而在亚洲,除日本外,泰国和印度也已制定了该项目的空气质量标准。”德国尼尔延根-盖斯林根经济与环境应用科技大学教授马巴赫在接受记者邮件采访时表示,中国监测PM2.5亦是大势所趋。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欧美国家开始发布量化指标限制空气中颗粒物的浓度。起初,欧美空气质量标准对颗粒物的限定比较笼统,没有对颗粒物的大小进行细分。1987年,美国环保署首次制定了针对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限定标准。1997年,美国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增加了对PM2.5浓度上限的要求。2006年,美国修订空气质量标准,对PM2.5浓度提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定标准。
1968年,英国修订的《清洁空气法》确定了烟尘浓度的“林格曼黑度”,规定在控烟区内严禁排放高于“林格曼二度”的黑烟,其后又制定了国家大气排放物目录以评估污染源排放量。1995年,通过政府和行业代表的共同协商,明确了78个行业的主要污染物标准。2012年起,英国开始实行新的空气质量指数评价体系,明确规定了PM2.5、铅等12项污染物的上限值或目标值。
“近年来,有些发展中国家也收紧了对PM2.5和PM10的监控标准,如印度、墨西哥等国,这更为我国修订空气质量标准提供了参考。”河北科技大学环境科技与工程学院教授沈洪艳告诉记者,印度环境与林业部1994年制定实施的空气质量标准只包含对总悬浮颗粒物和PM10的监控要求,2009年新修订的标准新增加PM2.5的限制指标。
回溯国外环境标准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空前数量的污染物与工业、交通的迅猛发展相伴而生,环境标准的内容也随之越来越丰富、越来越细化。不只是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对象在由大变小,随着人们对污染物来源认识的日益加深,相应的排放标准也在不断扩大其覆盖面。
2011年12月16日,美国环保署签署了一项电厂减排有毒空气污染物的法令。根据新标准,自2016年起,发电厂必须采用目前广泛使用并得到认证的污染控制技术,大幅度削减可吸入颗粒物、汞、砷、镍、硒、酸性气体、氰化物等有毒物质的排放。“发电厂已成为美国汞、砷、氰化物的最大排放源,50%的汞和77%的酸性气体排放都来自电厂。”沈洪艳认为,制定环境保护的行业标准不仅是工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提高了环境标准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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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近健康,标准制定从严
2011年10月底,北京连日出现的雾霾遮住了阳光,我国公众关于修订提高空气质量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沈洪艳介绍,欧美的环境标准普遍比我国严格。“理论上,监测标准是跟着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走的,比如美国政府要求90%以上污染源能够控制,标准出来之后,给每个州三年时间,让他们逐渐达到这个标准。但我们国家是让地方政府先监测各地PM2.5的情况,然后再出标准。”
沈洪艳表示,标准需要根据本国经济实力、社会状况来制定。我国的国土面积大,经济基础差,为了照顾全国情况,标准往往稍微宽松一些。“国外的空气质量标准也经历了一个从宽到严的过程。”
法国的蓝天白云常令不少中国游客羡慕不已。但法国卫生监测所发布的公报显示,2004年至2006年,巴黎、马赛和里昂等9个法国城市空气中PM2.5年平均浓度均超出了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标准的上限。2010年,法国颁布了空气质量法令,规定了PM2.5和PM10的浓度上限,分别为年均值标准30微克/立方米和20微克/立方米,均比欧盟现行的40微克/立方米和29微克/立方米严格。
据马巴赫介绍,目前,欧盟的空气质量标准包含对PM10年均浓度与日均浓度、PM2.5年均浓度的要求,是世界上对PM10监控标准最严格的地区之一。
一项更为严格的环境标准制定准则来自美国。美国的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三类,其中一类叫作“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排放标准”。根据这一标准,美国环保署应当对一般排放标准进行调查,并在同卫生部磋商及听取公众意见后将调查结果向国会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污染源实施一般排放标准后对公众健康造成的残留风险,残留风险对公众健康影响的严重性及减少这种风险的可行方法,以及针对这种残留风险所提出的立法建议等。“也就是说,美国人不看数据能不能达到空气污染标准,而是看空气污染对健康有什么样的影响,以及这些科学方面的分析怎么能保护民众的健康。”普林斯顿大学的地球科学学者安雪峰说。
沈洪艳认为,我国在修改制定环境标准时应借鉴这一思路。“环境保护的首要出发点就是保证人体健康。如何让标准直接服务公众健康,是我们应认真思考的一个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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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手段,保障标准落实
雷切尔·卡森的《寂静的春天》,无疑代表着环保主义大潮第一个春天的到来。这场始于1962年的环保运动带来了DDT的禁用、带来了限塑令、带来了地球1小时……但现在看来,这些成果更多的是流于表面功夫:DDT早已于2006年被重新启用,人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塑料袋,地球1小时则更像是场行为艺术。
环境标准也是如此。问题永远不在于那些口头或书面的承诺有多庄严,而在于其是否能被严肃对待与执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物理学院副院长朱彬认为,我国之所以去年才将PM2.5纳入强制性监测指标,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我国尚未完成产业结构升级的情况下,我国部分城市目前PM2.5的浓度可能是西方国家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即使制定了PM2.5监测标准,要实质性控制PM2.5的浓度仍面临着很大的难度。
“监测容易控制难。有了监测数据,等于是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到明面儿上来,全国人民都在看着,我们的排放必须要达标,监测标准也要相应提高。”朱彬建议,我国应在技术、制度、资金等方面研究出台适当的配套治理措施,参照国外已有的技术标准和管理经验,切实加强标准的可操作性,让标准真正落到实处。
在环境管理方面,洛杉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说,洛杉矶光化学污染事件是美国环境管理的转折点,其不仅催生了著名的《清洁空气法》,也起到了环境管理的先头示范作用。据朱斌介绍,洛杉矶所采取的措施包括,设立空气质量管理区加大管理部门的自主权,设立排放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排放源,开放环境交易市场将市场化手段引入环境减排中,投入科研及管理力量开发环评软件及有效的污染控制技术等。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设立空气质量管理区在发达国家已成为较为有效和成熟的环境管理手段。英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空气质量战略》提出,市郡政府有权在无法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的区域申请成立空气质量管理区,并制定远期空气质量行动计划以达到国家标准。日本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也确立了大气污染严重区域制度,对该区域实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多种形式保障污染防治的资金来源也十分重要。”沈洪艳介绍,美国大气污染防治经费数额巨大且十分多元。据估算,美国20世纪90年代在空气污染控制领域的支出每年在310亿美元到370亿美元之间。
目前在我国,排污权交易仍是一个新生市场。今年6月,我省启动排污权质押贷款项目,对此,沈洪艳认为,把排污权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担保方式引入金融信贷领域,能够有效地盘活企业资产,拓展企业的环保融资渠道,激发企业排污减排的积极性,加快排污减排工程建设。“排污权质押贷款是排污权交易的制度化、规模化和多样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http://hbrb.hebnews.cn/2013/1008/c_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