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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举办首届“宪法宣传月”活动 启动仪式昨在浦口区举行

发布日期:2014-11-24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文/许尽义 黄仕军 袁跃东 图/秦怀珠 责编:方向 访问量: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中,昨天,由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及江南时报社承办的、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南京市首届“宪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浦口区凤凰台广场举行。此次活动由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司法局、浦口区委区人民政府主办,省司法厅、市区相关部门法治宣传的领导及街道居民近300人参加。仪式现场,由本报组织的普法团和志愿者代表为群众奉献了一场法治文化饕餮盛宴。

  今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南京市司法局决定将每年的11月18日至12月18日定为“宪法宣传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民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加快“法治南京”建设进程。

  仪式中,南京市法宣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黄永祥,浦口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德本为南京审计学院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志愿者们授予了“浦口区法治宣传志愿者服务团”团旗。浦口区副区长吴光政致辞中也表示,浦口区将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发挥区内高校的法学师生的作用,打造4-5个志愿者服务团,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法治宣传员、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志愿者等普法力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进一步在全区树立宪法权威,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满意度,推动“法治浦口”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现场除了精彩的法治文艺节目外,浦口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20余家成员单位为当地群众举行了专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图板展示、解答咨询等形式,重点宣传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相关法律法规。主办方还在“南京普法”、“浦口普法”等官方微博开设了“南京2014年宪法宣传月”话题,并通过微博直播了整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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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的领导和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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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法治宣传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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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nsb.jschina.com.cn/html/2014-11/24/content_1157821.htm 20141124 第B08版

作者(文) 作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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