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至7月4日,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校党委各巡察组全面反馈了校党委第一轮巡察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3月至6月,校党委第一轮两个巡察组对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大气物理学院党委、商学院党委、海洋科学学院党委开展常规巡察。6月27日,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议第一轮巡察情况。6月29日,校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第一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
各巡察组组长在反馈会上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意识,把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要压实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担当,直面问题,逐项销号,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强化整改措施,增强整改实效,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高质量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
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表示,对巡察反馈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进一步提高整改落实的自觉性,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把整改成果真正转化运用到推动事业发展上来,为建设一流特色研究型大学做出新贡献。
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巡视整改要求,围绕“四个落实”监督重点,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访谈、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设置信访举报信箱、查阅相关记录台账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即知即改问题,相关管理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车费计算办法的补充说明》,明晰了公务用车租赁车辆车费计算方法,制定了新的《租赁用车明细单》。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主动开展未巡先改,放大巡察综合监督效应。

巡察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意见反馈会

巡察大气物理学院党委意见反馈会

巡察商学院党委意见反馈会

巡察海洋科学学院党委意见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