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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社会自考物联网工程等专业通过专家论证

发布日期:2013-06-13 来源:继教院 作者:邹林斌 责编:何晓进 访问量:

5月下旬,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召开我校社会自考物联网工程专业申报论证会。论证会上,物联网工程专业顺利通过评审论证,我校成为唯一具备该专业开考资格的高校,将有效推进物联网专业的发展,填补我校无社会大自考主考专业的空白。论证会专家组成员由南京邮电大学、江苏省经信委、南京大学、环保部南京环科所科技处、中国(南京)软件谷以及我校相关领域专家等20多人组成。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副处长杨从意出席论证会。
  会上,我校领导简要介绍了学校近几年取得的主要成绩。学校近几年快速发展的的态势为继续教育工作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强大的支撑。继续教育工作是学校服务社会重要窗口,增设社会自考专业,将突破制约我校自学考试工作发展的瓶颈,进一步拓展继续教育办学类型,有利于我校优质资源得到进一步发挥,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杨从意副处长指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途径,他介绍了江苏省自学考试基本情况、办考工作理念、有关政策和专业论证要求。杨从意副处长肯定了近年来我校自考工作取得的工作进展。
  专家组成员在听取了物联网工程专业负责人的汇报后,分别从专业开考的必要性、可行性,考试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地论证,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会场气氛热烈。专家组认为,我校办学条件优越、教学设备完善、师资力量雄厚,专业培养目标明确,课程设置合理,具备开考的各种条件,一致同意通过专业论证。本次论证会上,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大气科学(气象与环境监测)两个自考助学专业也通过了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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