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2日,为切实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压实主体责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召开实验室安全会议。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徐德福、院长助理蔡炜、实验中心副主任李久海、各实验室负责人及研究生共同参会,会议由蔡炜老师主持。
会上,李久海老师深入解读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保责任追究办法》。他重点围绕“第三章 安全事故事件分级与责任追究”,详细阐述了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实验室安全事故等分级标准及追责情形,明确了违规操作、隐患整改不力等红线底线,引导师生树立敬畏安全的责任意识。
随后,蔡炜老师对《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奖惩办法(试行)》的核心条款进行了细致阐释。针对实验室卫生状况不佳、危化品违规存放、公共区域堆物及未按规定培训等常见隐患,他逐项明确整改要求与奖惩标准,着重强调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及实验室准入制度,要求全员规范操作、杜绝侥幸。
最后,徐德福副院长以《固废法与生态环境法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为题进行专题培训。他系统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内容,深度对比了《固废法》与《生态环境法典》在适用范围、防治原则等方面的差异,重点解读了固废全过程管控、生产者责任延伸等新要求;另外还针对实验室固废与生活垃圾的分类储存以及擅自倾倒实验室废液等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解读,为学院固废规范化管理提供法律遵循与实操指引。
此次学院实验室安全会议内容翔实、针对性强,不仅强化了师生安全合规意识,也明确了具体管理规范。学院将持续深化安全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与教育,全力保障科研教学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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