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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思考

2014-06-11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 责编:吴琪琼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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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印发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但高校系统内反应平淡,普遍认为评价改革虽然导向正确、意义重大,但在目前发展阶段和竞争环境下,量化评价的惯性恐一时难以扭转,质量和贡献的导向尚无法真正落实。落实评价改革各项任务,弘扬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的科技价值观,首先要厘清学术评价和管理评价的区别及联系,进而深入分析学术评价的问题和管理评价的偏差,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善做善成。本文试图从学术评价和管理评价两个层面分析问题并提出落实改革任务的思路。
  一、学术评价与管理评价
  科技评价是当前科技系统、高校系统广泛使用的高频词汇,但不同领域、不同主体、不同对象、不同语境使用科技评价时所表达的含义并不一致,有时甚至相去甚远。这不仅因为科技评价本身内涵丰富,内容庞杂,范围宽广,动态变化,而且因为它包含着一系列相关概念,是一个概念集合的统称。笔者以为,通常使用的科技评价涵盖了“学术评价”和“管理评价”两个层面的内涵。
  学术评价是指以科技活动或科技成果为对象的评价,它覆盖的范围比较狭窄,主要是对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有关的项目、论文、奖励的评审,是对科研工作意义、思路和价值的有效性、可靠性、科学性及其价值的评定,是对科技工作者创造性劳动的仲裁。从评价内容和评价目标来看,学术评价必须也只能由同行来进行,因为只有同行才能准确把握科研工作和科研成果的科学技术价值。而且,对科技论文、项目、奖励的评价并不包含价值判断。同一科技活动或科技成果,不论在哪个国家,不论在什么样的机构,同行对它的评价应该是一致的。简而言之,学术评价的主体是科学共同体,对象是科技活动或科技成果,评价不包含科学意义以外的价值判断和意识形态标准。
  管理评价是以学术评价结果为指标的评价。与学术评价相比,管理评价有四点显著不同。这些不同决定了管理评价与学术评价是两件有联系但几乎完全不同的事情。
  一是评价主体不同。管理评价的主体是管理部门或者高等学校,是管理者以科技产出为度量对教师、学科、研究基地科技工作绩效的评价。它体现了管理者的价值观,是监督、激励、考核管理对象的依据和手段。没有评价,就没有管理。
  二是评价对象不同。管理评价的对象不再是科研工作或科研成果本身,而是开展科研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教学科研机构甚至整个大学。在高等教育管理、办学水平评估和高校教师评聘中,都离不开对机构和个人科技工作的评价。特别是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技论文、科技奖励等具有“可量化,可排序”的特征,更使得以学术评价为基础的管理评价成为教育管理中的常用工具。
  三是评价标准不同。显而易见,管理评价必须有足够的区分度以保证评价结果的适当分布。举例来说,在评价对象普遍没有高质量成果的情况下,用质量作为评价标准并没有足够的区分度,用数量作为评价依据也就成为管理评价的不二选择。
  四是评价的价值取向不同。当前高校科技工作的价值取向,外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对国家“尽忠”;内要支撑创新人才培养,对高校“尽孝”。这些价值取向,固然不能嵌入学术评价,却是高等教育管理中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
  当前对科技评价的诸多指摘,既有对学术评价的科学性和公平性的怀疑,也有对管理评价的功利性和形式主义的不满。当然,学术评价是管理评价的基础,管理评价是基于学术评价的“二次评价”。学术评价中产生的问题也会反映在管理评价的结果中,甚至会被逐级放大。从主体、对象、标准、价值取向等方面区分清楚学术评价和管理评价,不仅有利于我们理清思路,找准靶点;更有助于把握问题的本质,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学术评价存在的问题
  毋庸讳言,我国不仅科技创新能力与世界先进水平有较大距离,科学精神、科学素养、科学共同体建设亦有相当差距。以科学共同体作为责任主体的学术评价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相当多数的学术评价异化为学术评比,沦为排队择优的手段,同行评议和探讨的作用趋于泯灭。由于科技资源短缺,各种评价主要任务是分配科技资源。评审时间短、评审数量多,难以发挥专家专业优势,难以深入评价研究工作本身的科学价值和应用意义。专家评价没有反馈意见,没有改进建议,不给专业评语。
  科研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活动,对科研活动的评价不能仅仅靠论文数量、课题层次、经费数量等指标做出判断,而需关注其内在的学术贡献。探索性、前沿性的科学研究,本来没有可比性。为了排序和公平,评价只能转而寻求科学研究的“一般等价物”,比如文章的数量、期刊的影响因子、科技奖励的层次和等级。这是科技发展的阶段问题,真正原因在于高水平专家不足,难以找到足够的真正同行。非同行对科学本质的判断难以把握,为了避免出错,避免误判,只能退而求其次,用形式化的成果载体取代成果本身,判断研究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科技评比直接催生了应试科研。一些科技工作者不再坚持有灵魂的研究,热衷追逐热点、迎合审稿人,堆砌科研工作量,以工作量获取资源,以增量资源驱动产出更大的工作量。如此反复,既消耗大量资源,也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科学研究异化为科研人员争项目、拿经费、维持自己工作的谋生手段。
  二是学术评价过于关注研究基础和预期成果,对于开创性、独创性工作和小人物、小单位缺乏宽容和支持,专家评审体系倾向于规避风险,选择有把握、能干成的事情。地位高的科学家和安全的项目往往能获得认可和资助。正如英国学者所说,中国科学家需要更多独立性和自由从事高风险的研究项目。
  科学研究的本意是挑战未知、不避风险,为解决经济社会中的重大实际问题扫清认知障碍,提供思路和方法。但缺乏自信和宽容的同行评价却诱导许多科学家避重就轻、去难求易,专门找那些难度低、风险小、容易做,可以快发论文、博取引用的题目,然后凭借论文数量去申请新的课题、争取更多经费。对科学家来说,最自利的选择就是尽快做一些跟踪性的工作。一方面证明自己也行,填补了国内空白,另一方面通过文章数量和文章发表期刊的影响因子来“客观”证明自己做了重要的工作。善于追逐热点、手脚麻利的“科学匠人”在这种评审体系中容易脱颖而出,而这些工作对于原始创新能力和国家发展后劲贡献却不大,更与创造国际一流成果、解决战略需求的追求南辕北辙。
  三是学术评价机制的问题。长期以来,无论在科研项目评审、结题验收,还是科研基地评估、人才头衔评价等诸多学术评价工作中,每个领域的评委基本上是以权威专家为主的同一批人。几十年不变的国内小圈子评价,不仅降低了学术标准,使得论文导向式研究盛行,同时也为拉关系、托人情创造了可乘之机。
  技术创新及成果应用,用户和市场是最直接、最权威的评价。由于政府对技术创新决策的不当干预和资源的预先投入,科学家往往也被要求评价技术创新成果和技术创新产品。不仅勉为其难,而且导致技术创新脱离了市场需求,失去了市场激励。这样的评价,且不论专家是否公正,由于市场不会出错,要错也只能是评审专家出错了。
  分配资源的学术评价离不开掌控资源的管理部门的组织。组织评审的管理部门对于评审专家遴选、评审导向把握乃至优先方向的选择,具有相当的影响力。曾有学者指出,中国的科技资源,掌握在行政官员和他们赏识的专家手里。
  以上是以同行评价为主要方式的学术评价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存在于高校系统,实际上也是我国整个学术界的缩影。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科学共同体的努力,自尊自律,也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外部约束,让学术评价回归本质,正本清源。
  三、管理评价发生的偏差
  1985年国家科技体制改革以来,高校管理者从实际出发,逐步形成了以统一、量化为特征的管理评价机制,对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出了重要贡献,为高校科技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面对全面提高质量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要求,高校系统的管理评价存在四大明显偏差,必须尽快予以调整。
  一是管理评价的导向上,以规模化扩张为主要追求,把科研数量指标作为科技发展的主要目标,并通过年度考核制度设计把数量目标层层分解到每个教师身上,以实现学校整体科研“实力”的提升。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没有数量就谈不上质量”的认识仍有一定市场,另一方面学校领导确实面临各方面的压力。这当中最让高校纠结的就是以论文、奖励和科研经费为重要参数的高校排行榜。在社会大学排行榜的压力下,为了提高学校的排名,高校不得不将一些量化指标作为学校对教学科研人员考核的重要标准。事实上,几乎所有的高校都明确规定教师每年必须产出一定数量的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
  二是管理评价的方法上,对不同客体采用一刀切的标准,缺乏分类评价标准和分类引导措施。教育管理中,尚无高校分类设置标准和分类发展的政策支持。不同学校、不同学科,都存在较大差异,很难用同一的标准和模式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人员的评价,忽视了不同工作任务和聘任岗位的差别。在对教师的业绩考核和职称晋升上,多数学校尚未完全采取分类评价的制度。尽管有些高校对教学类岗位和科研类岗位进行了区分,但在具体评价操作中,又往往以论文、专利、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等相同指标甚至相同标准进行考核。
  三是管理评价的价值追求上,没有贯彻科教结合支撑人才培养这一本质要求。这里面首先是科技体制的问题。国家对高校的科技资源配置采用课题制方式,并不考虑大学自由宽松的氛围和科教结合的特征。为了在与科研院所甚至企业的竞争中胜出,高校必须把最优势的教师资源配置到科技资源竞争中去,而由竞争力相对较弱的教师承担更多教学任务。科教融合在这里变成了科教相离,甚至科教互搏。由于在评价指标中并不包含科技工作对人才培养支撑和贡献的内容,在管理评价中缺乏对科研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资源的引导和激励,当然也就不能很好地把科学研究优势转化为人才培养胜势。
  四是管理评价交叉重叠,过多过频。现在各部门、各地方的科研计划、基地计划,人才计划、科技奖励,名目繁多。各种评价结果互相支撑,循环证明。项目多的可以贴上人才标签,人才集中的可以成为科研基地,科研基地又成为项目竞争的有力支撑。一个评价套着下一个评价,同样一件工作可以重复获得多种奖励和资助,赢家通吃。科技活动家如鱼得水,管理部门乐此不疲。各类项目的考评周期一般也都很短,而且还有诸多的中期检查,使得大多数科研人员疲于应付填写各类检查表格、参加各类答辩会、评审会等,真正用于科学研究的时间则所剩无几。
政府管理部门自上而下的管理评价,对高校科技评价工作具有很强的制约和引导作用。政府管理评价的偏差,可能会抑制高校改革评价的动力,甚至误导高校自身的管理评价行为。
  四、抓住关键问题改进管理评价
  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固然需要净化学术评价的风气,提升学术评价的质量,但更为关键的是从管理评价改起。管理评价对于学术评价的净化具有引领性和先导性作用。
  首先是清理和规范科技工作中的“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基地评估”等三评事项,减少不必要的评价,特别是循环嵌套的“高次评价”。确有必要保留的,也要调整方式,特别是按照“鼓励创新,服务需求,科教结合,特色发展”的原则,系统修订评价指标体系。
  其次是改进科技奖励办法,提高质量,减少数量,推行开放评价。在自然科学奖中实行真正匿名的“国际同行评价”。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大幅增加产业界评委的比例,延长报奖成果的应用年限,获奖成果首先应通过市场和社会的检验。适时调整奖励方式,由科技项目调整为科技人员个人。
  第三是改革高校设置办法,变逐级升格为分类设置,引导高校在章程确定的规格上办出水平、争创一流。建立针对不同类型高校的分类评价体系,在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上体现不同的办学目标和发展导向,让研究型大学、应用技术大学都能获得足够的发展空间和社会声誉。
  第四是进一步完善学科评估工作。在指标选取上,选用直接体现成果产出的指标,不用体现资源投入的科研经费、科研项目、科研基地等指标。降低与成果产出直接相关的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的权重,消除学术成果产出的重复计算。充分发挥评估的诊断作用,以评促建,淡化排名,采用聚类分档的办法公布结果。
  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只要行政部门切实改进管理评价,高水平大学相应调整评聘考核方式和方法,就会对全国高校产生引领示范作用。随着科学精神和创新文化的日益普及,学术共同体自我约束、自我治理的能力也将逐步增强。在学术界和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的导向就能真正树立,高校科技工作将迸发出新的巨大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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