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部门需要下放一些指标和机会,给不同层次的高校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
●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是高校师资国际化培养取得成效的基础保障。
再过两周,2014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将正式开始报名。今年预计将有3000名青年教师通过该项目实现公费出国的梦想。此前,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上,一份关于国内高校师资国际化培养的议案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议案中,关于目前国内高校,尤其是地方普通高校教师在公费出国这条路上遇到的一些政策缺陷,足以引人深思。
在中西高等教育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青年教师究竟遇到了哪些问题?
是否需要一个竞争的机会
这份议案来自于全国人大代表、西南交通大学运输与物流学院副院长罗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罗霞坦言,虽然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日趋健全和完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高校师资的培养方面。
“来自海外的优秀教师过于稀缺,国际化程度不够,就难以跟上世界高等教育的步伐。”罗霞说,而目前我们国家高校教师走出去的平台比较单一,基本只集中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这一渠道。同时,国家公派留学侧重于“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院校,对普通高校重视程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大部分院校师资落后的局面。
对于罗霞“公派留学偏重重点高校”的判断,记者并未在公开媒体上找到数据方面的支持,但在采访过程中,几乎所有相关人士对此都表示赞同。
王琦(化名)是国内某普通本科院校负责公派留学项目的工作人员。据她回忆,在2013年之前,国家制定的很多公派留学项目是不允许非“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申报的。“去年这一情况有所改善,一些项目也有所放开,但地方高校的渠道终归比重点高校要少很多。”
“每年,我们学校通过公费项目大概能走二三十人,很多老师报项目时开玩笑,说剩下的基本都被‘清华北大’们包了。”王琦说。
陈建新目前的身份是苏州科技学院的一名教授,之前曾在某“985工程”大学任教。这样的经历让他对于这一问题有了直观的对比。
“据我所知,教育部直属高校与地方高校在公派出国留学方面,机会有很大差距,”陈建新说,之前在重点高校时,“不仅是专职教师,一些管理岗位都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送出国参加培训,地方高校直到现在也很难得到这种机会。”
此外,陈建新表示,国家留学主管机构也有一些项目直接对接重点大学,这些项目更是与普通高校无缘。“地方高校既得不到这种消息,更不会得到名额。”
对于重点高校在公费出国问题上的“强势地位”,王琦还是比较理解的。“毕竟无论从教师个人素质还是学科优势,地方普通高校都无法跟重点高校相提并论,如果共同竞争,地方高校很难是对手。”但问题是,由于某些项目的申请渠道并不向普通高校开放,很多地方高校教师连竞争机会都没有。“我们承认差距,但学校整体实力的差距并不一定代表教师个体实力的差距,不能连竞争的机会都不给我们。”
“不管是今年的两会还是去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都涉及到简政放权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需要下放一些指标和机会,给不同层次的高校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陈建新说。
服务体系要不要建
罗霞在议案中提到的第二个问题涉及管理服务体系。在提案中,罗霞表示,目前在外公派留学人员主要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驻外使(领)馆进行管理,但这远远不够。国家必须充分发挥和调动高校的积极性,及时了解留学人员在国外期间的研究、生活等状况,督促他们按期回国,并对违约人员进行追究。
区别于之前一边倒的支持,对于是否应在留学人员方面更多倚重高校力量,不同的人有不同看法。
浙江农林大学教授郑炳松曾在2004年公费赴瑞典留学。在他看来,国内高校时常“关心一下”,当然可以加强教师与高校间的亲情关系,但这方面的意义“并不大”。
“这其实没有太大必要,毕竟现在教师在出国后,一般都会跟当地大使馆建立很通畅的联系,而且远隔万里,国内高校一般解决不了什么问题。”郑炳松说。
也许高校很难解决身处国外的教师的实际问题,但通过加强联系,教师是否能替高校解决一些问题呢?王琦认为这个答案是肯定的。
“这当然是必要的。”王琦说,对于出国在外的老师,他们一般仅靠邮件联系,后续跟踪比较吃力。“我们也会要求他们给我们写些报告,但对他们的工作进展如何,生活是否如意,了解很少。”
在王琦看来,与出国教师建立通畅的沟通渠道,对学校今后发展的促进意义更大。“出去一趟,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学到一些东西,同时也开阔了眼界。如果他们能将这些内容反馈给学校,能让学校掌握更多的信息,对今后高校的国际交流也十分有利。”
对此,曾有数据显示,国内高校中有77.3%的教师认为,自己的留学经历对本单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影响程度很大。
王琦建议建立一个学校与出国教师的联络平台或网络。“一方面及时掌握老师们的学习、生活近况,双方也能随时在平台、网络上互通有无,交流学术信息,这对学校今后的合作办学,甚至其他老师的出国活动都有好处。”
“做了什么”还是“做成什么”
无论高校是否应承担更多的沟通职责,大部分出国教师都能够相对平稳地度过自己的海外时光。然而,当他们学成归来后,又一个问题摆在了众人面前——送他们出国的目的达到了吗?
对此,罗霞建议,相关部门应建立和完善一套有效的出国效益评估机制,在建立开放、严格和健全的师资队伍选拔与培训机制的同时,在教师回国后,还应结合出国研修计划对教师进行考核。对未达成留学目的的教师进行相应的违约处理,对于考核优秀的教师,则可给予一定的奖励或科研经费,支持其后续科研工作。
“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是高校师资国际化培养取得成效的基础保障。”罗霞说。
为了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公派出国留学效益进行全面评估和政策性研究,教育部曾联合北京大学和中山大学,启动了一项题为“公派留学效益评估”的研究项目,从成本分析,公派留学个人收益、社会收益等方面,对公费留学效益进行评价。不过,这仅仅是一个研究课题,还谈不上具体的效益评价体系建设。
采访中,山东某高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科科长韩蕾表示,目前在政策层面上,的确缺乏对归国教师的评价体系。
“教师出国留学,总要有一些收获,但这一点现在谁也不敢保证。”据韩蕾介绍,在她所在的大学,归国教师一般会被要求完成一篇书面报告,但这种方式更多地会流于形式。“很难有人力物力对这些报告作更多考查。”
对此,郑炳松表示,建立一个适当的考评体系是应该的,但需要注意避免急功近利的思想,不能“揠苗助长”。
“目前公费出国的时间一般不长,指望一个老师在半年或一年的时间内做出什么像样的研究并不现实,况且教师在国外更应该学习的是研究方法,而非研究成果。因此,我们最好给归国老师3年左右的消化吸收时间,3年之后再去考核教师出国后的效益如何。”
对于郑炳松的看法,陈建新深以为然。
“据我所知,目前国内在公费留学方面,难免存在管理方面的疏漏。有些被派送者甚至把公派出国当成一次旅游机会。从这个角度上说,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确有必要,”陈建新说,但学术的问题不能急功近利,我们要考查的应该是教师在国外“做了什么”,而不是“做成什么”。
陈建新坦言,教师在国外只要认真研修,无论在学术上是否产出成果,这段经历对其今后的发展都是有利的。公派教师在国外即使作不出任何成果也是正常的,因为这段经历对其日后的科研教学工作的益处是潜在的,也应该是被允许的。但这并不代表学校无权了解和制约教师在国外的工作状态。“公派教师相当于享受了某种公共资源,我们应该要知道他们真正做了什么,哪怕这些劳动没有产生任何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