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一定要对头
《求是》杂志编辑部
德惟善政,政以绩显。良好的政绩离不开正确政绩观的引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并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全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示范引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文收录了总书记2012年12月至2026年2月期间的有关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一系列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广大党员、干部以正确政绩观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要结合学习领会总书记这篇重要文章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正确政绩观推动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如何理解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2026年1月20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绩观问题作了深入阐述,深刻揭示了政绩观与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之间的内在关系,突出强调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
政绩观体现党的性质宗旨,关乎党的执政根基。我们党作为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也从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始终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决定了我们党必须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只有始终坚持把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重要标准,才能确保事业发展不偏航、不走样。百余年来,我们党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不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使人民生活实现从绝对贫困到全面小康再到逐步走向共同富裕,让全体中国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共享幸福和荣光。实践充分证明,正是因为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幸福为念、以人民利益为重,以实干实绩践行初心使命,才赢得人民的真心拥护和支持,党的执政根基才坚如磐石。
政绩观检验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关乎党的作风形象。政绩观端正,党员、干部才能扑下身子深入群众,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做事,真正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才能以好的精神状态干事创业,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遇到困难不低头、面对危险不退缩、挫折面前不止步;才能不慕虚荣、不图虚名、不务虚功,自觉摒弃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涵养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清风正气。一路走来,从“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焦裕禄,到“不治服风沙,就让风沙把我埋掉”的谷文昌、“只要生命不结束,服务人民不停止”的杨善洲,再到“能在现场就不在会场”的廖俊波、“投身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的黄文秀……一代又一代深受群众赞誉的好党员、好干部,不仅创造了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更是以过硬的作风树立了党的良好形象。

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湖州安吉县余村首次明确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多年来,余村坚持践行这一理念,走出了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绿色发展之路。图为2025年8月6日,游客在余村刻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石碑前留影。 新华社记者 毛竹/摄
政绩观连着发展观,关乎发展成效。在发展观上出现盲区,就会在政绩观上陷入误区;在政绩观上出现偏差,就会在发展观上偏离科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抓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不仅是发展方式的变革,更是发展观的变革、政绩观的变革。只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才能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近年来,不少地方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扬长补短,走出了有自身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表明,政绩观对头,发展观对路,才能实现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现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完成“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需要应对更加复杂的环境、解决更多深层次矛盾,没有正确政绩观是做不到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五五’开局之年,无论是制定规划还是部署实施,都需要有正确的政绩观。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强调政绩观也很有针对性”。要看到,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观方面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就是要教育引导全党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刻认识政绩观偏差和错位的危害性,真正把正确的政绩观树立好、践行好,以实实在在的政绩取信于民、凝心聚力。要深刻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提高思想认识,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整改突出问题,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立好制度规矩,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如何看待一些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和错位问题
“装样子、搞花架子”、“只管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热衷于对上表现、不对下负责、不考虑实效”、“对群众诉求麻木不仁,为民服务不上心不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鲜明指出少数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其具体表现予以精准画像,并深刻分析形成根源与危害,强调必须坚决纠治、切实解决。
应景造势,搞“形象工程”的问题。比如,打着各种幌子超规模建设没有收益的项目、打造各类与自身实际不符的城市“名片”,搞重复建设、层层建设,豪华“办节”、跟风举办大型活动,打造迎检示范点、经典观摩路线等。这类行为重面子不重里子、重外表不重内涵,“做秀”而不是“做事”,“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实质是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为迎合上级、讨领导欢心,给自己留名、替自己立碑,将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不仅劳民伤财,还会助长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污染一方政治生态,败坏党和政府形象。
弄虚作假,搞“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问题。比如,在指标上做文章、在报表里搞变通、在数字上玩游戏,做假账、造虚数;把材料厚度等同于工作力度,将功夫用在雕琢文字、打磨报告、制造“纸面繁荣”上;将榜单名次、评比得分等同实绩,热衷刷榜单、造名次,甚至花钱购买虚假排名等。这类行为通过虚报、包装、粉饰等手段,制造出表面好看但与实际不符的“注水”政绩,实质是糊弄和欺骗,容易误导决策、透支群众信任,导致形式主义泛滥,助长“实干吃亏、造假得利”的不良风气。
目光狭隘,以短期思维做事的问题。比如,不顾实际整大项目、拉大摊子,甚至竭泽而渔、寅吃卯粮,把债务包袱、生态欠账等留给后任;或不经调查研究就推翻前任既定的、符合实际的发展规划,盲目另起炉灶、重搭台子,陷入“一任领导一套蓝图、一届班子一个思路”的怪圈;或把工作割裂成“前任的事”和“我的事”,对历史旧账视而不见、绕道而行,不愿担责任、背包袱等。这类行为抱着“到期就走人”的心态,将有限的任期异化为“个人工期”,实质是个人主义、狭隘主义,容易导致政策不连续、工作不衔接、发展不连贯,埋下风险隐患,往往“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
不善作为,造成发展低效的问题。比如,以为发展就是上项目、搞投资、扩规模,仍然把“两高”项目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脱离实际硬干,不顾资源禀赋盲目追求高目标、高速度;方式方法简单粗暴,运动式减碳、“一刀切”关停,严重影响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等。这类干部虽有干事创业的热情,但不懂规律、不懂门道,习惯沿用老思路、老套路开展工作,往往方向不准、路径不对,导致事与愿违,甚至南辕北辙,实质是能力不足、本领不强,跟不上时代发展要求,既带来发展成色不足、质效不高的问题,也容易错失发展机遇,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背道而驰。
大量事实表明,政绩观偏差和错位,会助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如果放任下去,就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危害十分严重。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在政绩观上出现偏差错位,有多方面原因。主观方面,有的党性弱化、宗旨意识淡漠,在“私”字上起心动念,对自己的名利得失看得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淡,对群众的安危冷暖看得轻;有的能力素质有短板,对党中央大政方针理解不深不透,难以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把握问题,或专业素质不强,不按规律办事;等等。客观方面,有的地方和部门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不科学,比如对显性政绩考核多于对隐性政绩考核,考核中定性评价多于定量分析研究,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激励约束、问责追责衔接不够;有的监督问责不力,难以形成长效震慑;等等。纠正这些偏差和错位,不能笼而统之提要求,搞“一锅煮”、简单化,要坚持实事求是,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有多少问题就解决多少问题、什么方法见效就用什么方法解决,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领导干部应当创造什么样的政绩
“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当干部就要干事,就要创造业绩。应当创造怎样的政绩,这是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回答好的一道必考题。
